为了活下去,我假扮成了一只小丧尸。
当我自以为混入了丧尸群内部的时候,却被真正的丧尸王逮住了。
「我的丧尸群,什么时候混入了一个人类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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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讲述的是明姝明琅等人的故事,书名叫《小丧尸之恋》,本小说全文只能在知乎APP搜索得到。
1
末日来临。
我没有遇到重生,只遇到了父母厌弃,还被假千金赶了出来。
而且时间卡得刚刚好,被赶出来没过几日就赶上了丧尸爆发。
我现在裤兜比脸还干净,只能在出租屋苟活。
基本上就是等待「狗带」的状态。
眼看最后一包方便面都要被吃干抹净,楼下的丧尸还一只一只多了起来。
我心一横,想着横竖都是要没了,便拿出了我的化妆工具。
我把自己化成了一只丧尸。
2
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,都把我自己吓了一跳。
脸上布满伤痕,还有着白色的美瞳和獠牙,俨然一副丧尸的样子。
真是得亏之前打工的时候,给剧组化了一个月群演妆容。
现在我的样子与望远镜里观察到的丧尸也分毫不差了。
我自嘲地想着,要么变成丧尸,要么变成假人类,总要活下去。
刚从楼里出来的时候我还有点局促,担心他们能闻着什么味发现我是个假的。
但是并没有,当我张牙舞爪地跟着丧尸群摇头摆尾的时候,没有一个丧尸发现我是人类。
只是我自己的心理门槛太难克服了。
我旁边的丧尸大哥动不动就把脑子凑过来,我强忍着不敢吸气,他身上的馊味和肉味真的让人作呕。
还有丧尸会突然凑到我的脸上:「呜呜呜」
刚开始我被吓了一跳,但是理智让我不敢叫,也不敢跑。
只能强装镇定,回了他一句「呜呜呜」,还硬着头皮跟他们一起晃来晃去,趁机远离丧尸多的地方。
所幸丧尸的身份好用,街上已经没有人类了,一路我畅通无阻。
第一目标就是去超市吃东西。
我已经很久没有饱餐过一顿了。
真真是变成丧尸后,才体会到食物随便吃,大街随便逛的快乐。
3
正在我吃饱喝足也逛累了,准备回家躺下时,我突然觉得不能就这么算了。
明明我才是明家真千金。
可是我现在人不人,鬼不鬼,还要跟丧尸抢食吃。
我已经吃了二十多年的苦了,凭什么?
而且我在庄园住了好几年了,怎么好巧不巧地被明姝这时候赶出来?
现在明姝应该和我的父母、亲哥一起在庄园里苟活着。
我想着就气得牙痒。
街道上已经被丧尸弄得乱七八糟,有些地方还被火烧着了,俨然一副废墟的样子。
我凭借着记忆,找到了明家庄园。
我扒在庄园外的栏杆上想,他们现在应该缩在严密的庄园里,不缺吃穿和佣人伺候。
我没扒多久,就被明姝吸引住了目光。
她还是娇娇弱弱的,像一朵含苞待放的小白花。
与我刚才在街道上见到的变成丧尸的人完全是两幅场景。
我没想到她的胆子这么大,居然敢跑出房屋,来到庄园栅栏这边。
真古怪。
她很警觉,在庄园铁栏杆后面探头探脑的。
不过,正合我意。
我对着她就冲了过去,一边跑还一边嘟囔:「呜呜呜」。
这是我刚学的,只要丧尸发现了人类,就会发出这样的声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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