丧尸来袭时,我趴在床上,啃着鸭脖哈着啤酒,看着我那黑心妹妹和渣男前男友为了一个长毛的面包互殴。
没办法,谁让末日之前我捡了一只有钱、会说话还是重生而来的大白猫呢。
看着别人从丧尸底下虎口夺食,而我躺在五百平的大房子里混吃等死,我忍不住捏了捏猫毛乎乎的小耳朵,感恩:「谢谢啊,猫大哥。」
白猫迷蒙着睡眼,伸出粉红肉垫的小爪给我比了个五:「别客气,大哥爱你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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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分钟之前,我的猫说:「距离丧尸围城就剩三十天了!你这个蠢货竟然还在当包子!」
好家伙,我猫骂我?!
不对?!啊啊啊啊,它为什么会说话?
2
对,我是个包子,从小到大都挺软的那种。
从来没有和人起过冲突,凡事都喜欢憋在心里不敢说,很怕惹了别人不开心。
我知道自己这样很烦,但是没办法,我改不掉。
我看过一本心理学的书,那上面说,这是天生的气质类型决定的,黏液质,参考对象是沙僧。
你看师徒四人九九八十一难,只有沙僧他永远挑着担,可不就是个包子么。
我跟他一样。
幸运的是,世界上还是好人多,并没有那么多人欺压我。
不幸的是,跟我一起长大的表妹唐芯从小就以欺压我为乐。
小到五毛钱的小皮筋,大到我上个月刚买的 iphone14,只要她看上了的,总要想方设法从我这儿给弄走。
这一次,她看上的是我那个身高一米八三的男朋友,林哲。
我发现的时候,俩人甚至都已经暗中苟且了好几回了,甚至开房还是刷的我的卡。
你以为我会怒骂狗男女吗?
怎么可能,我这种包子只会默默流泪罢了。
就这样,从捉奸现场回来以后,我在自己狭窄的出租屋里哭了睡睡了又哭,连着哭了三天,陪着我的只有前两天捡回来的流浪猫。
因为它长得白,又很喜欢我花瓶里的百合,所以我给它起了个名,叫白喜欢。
虽说是只流浪猫,但看它膘肥体壮,毛色顺滑的样子,也知道这位老哥在外头过得挺不错,可它偏偏选中了我,死乞白赖地在我家门口转了好几天,包子如我,不会拒绝人,也不会拒绝猫,最终只得收了它。
就在刚刚,白喜欢吃完了一大盆猫粮,心满意足地伸着长腿,舔着毛打理自己的时候,我接到了唐芯的电话。
我用饿了几天、略有些颤抖的手接起了电话,听到唐芯不耐烦地说:「温妙,我没钱了,你打点钱给我。」
唐芯你不要脸!抢我男朋友,现在还好意思管我要钱!
我心里泼辣悍勇,嘴上却还是一如既往的懦弱:「你、你、你要多少?五千够么……」
包子性格不适合职场,我很了解自己,所以一毕业就开始了全职写作的生活,但水平一般,踩不到读者爽点,勉强维持温饱,一直没有爆款。
这个月我的稿费勉强凑够八千,交了两千二的房租,手里剩下五千八,还得给自己留八百块钱生活费。
没办法,就算是我不吃,我这儿不还有一只大胖猫么。
我悲伤地看了白喜欢一眼,却发现它那双蓝莹莹的圆瞳微眯了一下,好像很嫌弃我。
同样嫌弃我的还有唐芯:「才五千怎么够,我和哲哥一个月房钱都不够,一万!」
上哪儿给你弄一万去!
老娘一个月房租才两千二,你们这狗男女住皇宫么?!
就在我心里抒发完,嘴上刚要说「我想想办法」的时候,白喜欢突然一跃蹦到了我腿上,一爪子打掉了我手里的手机,用肉垫打开了免提,开口便是一道迷死人不偿命的渣男气泡音:
「滚犊子!你有妈生没妈养是么!没钱开房,你们卖肾啊!反正一人一个也够用!」
说完,它「啪叽」一声挂断了电话。
我大脑一片空白,只看到了它凌空抖落的三根白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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